第十三章(2 / 2)
有点像……自己上学时不得不离开家里刚混熟的二苗儿。
二苗儿是他家的狗,现在已经挺老了。
郑可畏开着窗,在车里抽了根烟,才不紧不慢地去见邹齐,他下意识觉得他这发小没什么大事儿,不然不至于打电话时开篇跟他东拉西扯那半天。
邹齐找他,多半是吃喝玩乐,少半是感情纠葛。他一个人就能挑起百分之八十的主人公大梁,郑可畏就是去给他当个捧场的听众,顺便将人毫发无伤地送回他那三十八层楼里去。
思及此,郑可畏在心里嘀咕,还不如跟老兔子吃吃饭呢。
戴言当然没坐公交,他那天顶着日头都能坚持,何况现在月朗风清,顺着路溜达着,一小时也就到了。
幸亏他早上顺手买了袋馒头,若是明天郑可畏不来找他,吃两天正好。戴言自己也做了两罐子小菜,配个小炒,吃的也舒心。
他计划周全,一路回忆做梦似的一整天。
郑可畏,赵韩,那个理发师,还有商场店员……见了很多人,说了很多话,与郑可畏尤其多。
“挺直腰杆儿。”
“今天可能是你这几十年来最好看的一天。”
郑可畏的话仿佛就在他耳边,他路过街边店铺,扭头看了看玻璃上映出的模糊倒影,下意识纠正了自己的走路姿势。
“为了四十万。”
他如同没有意识到在自欺欺人一般,将这句话念咒似的说了三回。
跟郑可畏一点儿关系都没有,他想。
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