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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,躲开他的视线将我们的早餐端去客厅。
我其实知道为什么。
真要说起来,我就是那种有点念旧的人;但我不想说,总觉得亲自说出口有点丢脸,好像我还没有完全放下我前女友一样。
……虽然这也是事实,不然我也不会留下她在我家的生活痕迹,到现在都还舍不得丢。
他没有追问我。他很善解人意的倒了两杯牛奶跟在我身后,然后在我旁边坐下来安静吃早餐。
这样很好,我蛮感谢他的体贴。
虽然裸体围裙真的不是我的菜。
后来的日子就像理所当然似的,他开始慢慢走入我的日常。
他没有长住在我家,他有自己的家,而且离我家还不远,走路大概五分钟——难怪我会在那个公园遇到他。
他一周会固定来我家三天,其中一天会住下来,然后要我和女装的他出门散步。
“那些老古董喜欢规定我们的穿着,女生一定要穿迷女裙和高跟鞋,男生一定要穿西装打领带,我不介意要穿得正式,但我觉得不该男女有别。”
他偶尔会和我抱怨工作上遇到的不平等。
他在一间大企业做主管,职位不算太高,但底下也管理不少员工;他说他天生就对高跟鞋有种莫名的憧憬,久而久之也渐渐喜欢上洋装、对化妆产生兴趣,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。
“我不是想变成女人,我只是更喜欢我这样,比较像是……找到一个完整的我。”
我很难形容他化妆后的样子。
平心而论并不是令人惊艳的,毕竟他身材太好了,上臂的肌肉实在难以忽视;他的脸是好看的,可和女人相比又多了点刚硬的线条,总归来说是有点违和。
但明显的是,穿上洋装的他比起白天西装笔挺的他多了几分快乐、也为他添了几分自信。
我想,我也是被那样满足的他感染的也渐渐忘了失恋的痛。
那些前女友留下的东西在不知不觉间被他逐一丢掉,我什至很久没有想起她了。
他在伤口痊愈以后又跑去做了一双新的高跟鞋。
还是红色的、细跟、跟高八公分。
不过这次在后面加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装饰。
“好看吗?”高跟鞋做好的那天,他眼神闪闪发亮,献宝一样的捧在手上让我当第一个欣赏的人。
“好看。”我发自内心的说。
他真的很喜欢那些可爱漂亮的小东西。
喜欢红色、喜欢小碎花、喜欢精致小巧的饰品。
化妆品和衣服也是,好像永远都买不完,永远都有新的想买。
他常在我家用电脑搜寻当季新品,弄得我的浏览纪录全是名牌包包、耳环项链和各种品牌的化妆品。
他当然有能力自己买,他只是喜欢对着它们尖叫。
我觉得那样的他很有趣,至少比起我这种没什么特别爱好的人有趣多了;我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就随便截图一款听他哀嚎很久的化妆品买来送给他。
我是直接放在客厅桌上让他去拆的。
“这是什么?”他疑惑的拿起来摇一摇。
“Armani新出的口红,你不是一直很想要吗?”
“诶……”
“不要哭。”我一转头看他眼角冒出泪花,赶紧把卫生纸压在他眼睛上说:”妆会花掉,白痴。”
“你这样也会把我的眼影擦掉啦……”他哽咽地说。
我曾扪心自问,和他相处了这么久,我有没有一点点、就一点点……对他产生那种意义上的喜欢呢?
我想还是有的。一点点的话。
毕竟他长相帅气、个性直率,虽然有点爱哭,但却是真心真诚的,和我分享那些对他来说美好而梦幻的兴趣。
我觉得这样的他很好。
真的很好。
尽管可能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样的他,但他不在意,我也不在意;他陪着我走过刚分手的低潮,我也陪着他,给他更多自信。
“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?可能会有点失礼。”
“嗯,问吧。”
“你是零号?还是一号?”
“啊,我不给上的。”
“……”
——就是这样一个有趣的朋友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