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(1 / 2)
从我十三岁分府到现在,有七八年的时光,是在这座大宅里度过的。
在皇宫中的生活乏善可陈,后宫中全是女人。从身份最尊贵的太后,到最卑微的宫女,她们无一例外都生的很美,哪怕老了也是这样。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分不清她们的脸,并且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世上的女人都是这个样子。
皇宫是一道隔开真实世界的屏障,当然对于一个出生在深宫中的孩子来说,这个世上尚有太多他既从未见过,也无法理解的东西。很多想当然的经验在这件事情上通通没有用。我至今记得懂事时第一次在元宵节登上宣德楼所看到的景象,那是之前从未有过的感觉。天地如此广大,而皇宫只是这大千世界的小小一隅,在这高墙之中的生活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样完美。
后来出宫分府,我住的这座宅子是我爹当年封王时建的,他从那时就展现出了做为一位艺术家的独特气质,宅院格局疏朗,并且专门辟出了很大一个园子,引了五丈河的活水从宅院的东北角穿过,岸边种满菖蒲与芦苇,看上去就像是一处天然的僻静河湾。
但我爹并没有在这园子住几年便当了皇帝,因此他也几乎没有受过多少夏日里蚊虫的滋扰,我就不一样了。在我搬进来之前,差不多有十年时间这园子无人惊扰,那片河湾所孕育出的蚊虫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。
于是我在分府后所面临的第一个严峻考验就是和这些蚊子做斗争,老陈曾有过将岸草一把火烧掉的提议,但据说我爹也参与了种植工作,或许他当年真的在兴致所至时随意扔过几颗种子,虽然这早已成了无法考据的旧事。但那些草确实长得不错,野趣天然,一把火烧了显然可惜。
于是只能用些传统的办法,在寝殿挂了几层蚊帐,到处焚烟熏香,又从乡间收了些鲤鱼青蛙养在河湾各处,一个夏天过去,蚊子少了九成,青蛙的数量却也翻了几倍。
我索性命人在汀洲上修了座小楼,夏日里睡在楼上,伴着蛙声萤火,并不算是无聊。更重要的是那个地方离前院最远,平日里清净的很。这次我哥塞给我的那个人,我第一反应,就是将他安置在那里。
孟希哲跟着我从小路穿过去,芦苇如今长得有一人多高,道路如同迷宫一般,我走错了好几次才来到那楼前,只见门开着,小厮躺在廊下长凳上睡得正香。
我和孟希哲相视一笑,十分有默契的没有吵醒他,小心从他脚边跨进门。这地方的摆设和之前没什么不同,一楼没有见到人,二楼竟也没有,床帐子是放下来的,窗下书案上随便摆了几本书。
孟希哲踱到床边,伸手一撩帐子,颇为失望,转头看着我,见我正在翻那些书,于是也凑了过来。他站在我背后安安静静看了几眼,突然劈手来抢。
我下意识要按住,却已经来不及,孟希哲夺过书一把翻到封面,面色就变了。书封上明明只有三个字,他却像突然不认识了一般,反复看了许久才抬头看我,难以置信地问我:“这是哪来的?”
我看他紧张的样子,倒是觉得好笑,摇头道:“一本《挥麈录》而已。”
“而已?”孟希哲声音拔高了不少,“你是不是……”他话没说完,楼梯上突然响起凌乱的脚步声,很快从楼梯口冒出个脑袋,软帽睡的歪在一旁也顾不上扶的小厮跑上来,乍见是我,吓傻了一般双膝一软,就跪在了地上。
孟希哲猛地把那书朝怀里一塞,这才转过身来,听我问那小厮:“你这屋里住的人呢?”
那小厮结结巴巴的,“像是……就在园子里……”孟希哲怒道:“废话!他不在园子里还能跑了不成,去找去!”